政策背景
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一份重要通知,即《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这份通知对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提出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要求。其中,该通知要求各省份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此外,该通知还强调了加强排污口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地方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的作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河道—排污口—污染源”监管
VLWS-50A小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站采用一体化站房,集成化水质自动监测站设计,系统由模块化的单元组成:水路单元(采/配水)、控制、数据采集和传输传单元、监测仪器单元和数据传输等。系统完成水质自动分析采集、监测信息传输至监控平台,为监测数据分析与应用分析提供基础数据、计算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系统以高效的水环境感知层为基础,全面接入并实时展示监测点位数据。该系统包括常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预警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能够清晰呈现各个流域每条河流的基本信息、水质状况等内容。这些数据为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染预警预报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决策支持。此外,该系统还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使得数据更加详尽、精准,为保障地表水环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